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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-S演唱會門票預購合約書

   第一條 服務內容

  1.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,代為購買指定演唱會之門票。

  2. 甲方應主動提供完整且正確之資訊,包括:
     (1) 演唱會名稱
     (2) 表演日期及時間
     (3) 演出場次
     (4) 預購票價區間
     (5) 購票張數

  3. 乙方僅負責依甲方提供資訊進行代購,不保證特定座位或區域之成功購得。

    第二條 付款方式與期限
     

  4. 甲方須於確定委託時,支付乙方「訂金」(金額由雙方協議)。

  5. 乙方於收到訂金後,即開始進行購票作業。

  6. 一旦成功購票,乙方應通知甲方,甲方需於三日內支付剩餘票款。

  7. 付款方式:
     □ 銀行轉帳(帳號:______)

  8. 乙方保留在票券成功購得前,拒絕其他客戶搶購相同票種之權利。

    第三條 退款與責任
     

  9. 甲方一旦支付款項(無論為訂金或全額),三日後即不得要求退費或更換場次/票種。

  10. 演唱會門票屬特殊商品,不適用《消費者保護法》七日猶豫期。

  11. 除非以下情形,乙方不負責退款或補償責任:
     (1) 官方公告取消演唱會
     (2) 因不可抗力(如天災、重大事故)導致活動無法舉行
     ※前述情況乙方可協助辦理主辦單位的退票流程,但不負責額外賠償。

  12. 若因甲方個人因素(如無法出席、誤時、遺失票券等)而無法入場,乙方概不負責。


    四條 其他約定
     

  13. 甲方應自行確認個人行程與入場需求,避免因個人因素影響觀演。

  14. 若甲方要求轉售票券,由甲方自行處理,乙方無義務協助販售。

  15. 本合約成立後,雙方皆應誠信履行各項約定,如有未盡事宜,雙方得另行以書面補充協議。

  16. 本合約履行中如發生爭議,雙方應先行協商解決;如協商不成,雙方同意以乙方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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